公安部近日正式颁布《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并印发至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和每个公安派出所。10月1日起,济南、呼和浩特、沈阳、襄樊市公安局和秦皇岛市北戴河公安分局等5个试点单位将先行实施,按照《标准》配发民警单警装备。
《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中规定的部分装备
《标准》共25条,规定了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民警个人的基本装备配备。配备项目主要包括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等必配项目和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和警用装备包等选配项目共15种。必配项目是指公安单警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所必须配备的装备,选配项目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选择配备的装备。上述各项配备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按照全警配备、急用先配、选配按需、逐步到位的思路,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单警必配装备全部配齐到民警个人,并根据本地实际需要购置选配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