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会费管理办法及标准
(2024年5月29日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费管理,保障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各项服务工作正常运转,更加广泛深入地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进一步推进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以及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会费交纳原则
第二条 凡自愿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遵守本办法,按标准交纳每个年度的会费。
第三条 为鼓励有实力、有社会担当的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适度调整会费标准,同时鼓励企业资助,为协会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以弥补本会组织开展规模性活动的资金不足的问题。
第四条 根据企业在行业的地位、经营状况,分类制定收费标准。
第三章 会费标准
第五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一)副理事长单位:15000元/年;
(二)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三)理事单位、监事单位:2000元/年;
(四)团体会员:1000元/年;
备注:个人会员:免费。
第六条 会员交纳会费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合肥安庆西路支行
账 号:1021701021000131080
第四章 会费交纳要求
第七条 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应于每年3月31日前交纳本年度会费;新加入协会的会员,自批准入会时交纳本年度会费(本年度指自然年度)。
第八条 凡是独立核算并在工商部门分别注册的会员单位,无论其法定代表人是否相同,均应按相应的标准交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单位按照自然年度交纳的会费,在自愿退出协会后,原则上不予退回当年会费。若因特殊原因退会者,可按照退会申请时间的比例计算(以月度为单位),退回当年所交纳的会费。
第十条 当年交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会员单位,可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由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可适当缓交、减免或免交。
第十一条 按照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会员若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将视为自动退会,自动失去会员资格。自动失去会员资格的单位,如果补齐所欠会费,经批准后可恢复会员资格。
第五章 会费支出的范围
第十二条 会费支出的范围:
(一)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支出;
(二)为会员提供的媒体宣传和信息化服务费用支出;
(三)购置协会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等费用支出;
(四)协会会议、课题研究、标准制定、评选等活动的支出;
(五)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费用支出;
(六)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和会员联谊活动等费用支出;
(七)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费用支出;
(八)符合章程规定的其他费用支出。
第六章 会费支出的审批和监督
第十三条 本会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各项费用支出需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由秘书长审核,由理事长审批方可报销。10万元及以上支出需经理事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 协会每年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接受监事会对会费收支情况检查,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接受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于2024年5月29日经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