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秘书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工作程序和纪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时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不得利用协会名义徇私舞弊、谋取私利。不得做有损协会声誉的事情。
第三条 会员单位来访、来电应热情接待,认真答复并尽力帮助解决。对协会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四条 秘书处作息时间参照合肥地区政府机关作息时间执行。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矿工。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临时性外出,应向秘书处其他同志说明去向。
请事假时间在半天(含)以内的,须事先口头向秘书长报告,同意后方可休假;请事假时间在半天以上的,须事先书面向秘书长报告,同意后方可休假。
病假应有医生出具的证明。
假期结束应及时向秘书长销假。
第六条 协会公章由专人保管,凡以行业协会秘书处名义出具的报告、通知、通报等文件、证书,一律由秘书长签批后,方可加盖公章并留底。
收发的正式文件、资料等,一律要登记、归档,做到来有出处,去有下落。有关文件、资料需进一步办理的,在传递过程中要有记录。
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实行专人管理,不得乱丢乱放,并应及时整理入柜。
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决定的事项,要事先向秘书长请示报告。一般性事项要口头报告,重大事项要书面报告。对特别重大事项由秘书长召集秘书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