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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考勤涉及个人隐私 应先签保密协议

来源: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08/09/19
 

    “先摁手印再上班。”镇海一公司最近推行的指纹考勤系统,引起了公司员工的争议,昨天,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该公司员工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说公司采集个人指纹涉嫌侵犯个人信息。 

     和一般单位采用签名、打卡式、射频式的考勤方式不同,这位女士声称,大概在两三天前,他们公司开始在大门口安装指纹考勤机,“看起来就像个电话机,只是多了一个指纹采集板。”目前,公司正在对每位员工的指纹信息进行采集,不久后就要用此信息进行指纹考勤了。记者了解到,指纹考勤系统,是利用人类指纹的稳定性、唯一性来工作的,使用前,先用指纹采集器采集员工的指纹信息,并进行储存;员工在上下班时,只要用手指在指纹识别器上一按,指纹考勤器就可以将采集到的信息和数据库内指纹信息进行比对,如特征重合,被确定为相同,并记录下该员工的出入信息。

     “我们又不是保密单位,公司有权利这么做吗?”对于指纹,这位女士很敏感。她认为,指纹是重要的个人隐私,只有国家一些保密单位或者公安机关才能采集公民的指纹信息,况且,现在的指纹技术已经应用到安全、金融等领域,如果考勤机上的指纹信息被泄露,或者被人复制利用,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记者了解到,有此顾虑的人还有不少,部分员工甚至感觉,“按指纹有点侮辱人的感觉”。这其中,还有一部分人担心,一旦离退休,指纹信息是否会被及时删除。当然,持相反观点的员工则不以为然,还觉得很方便。对于员工的质疑和争议,该公司人事部施先生表示:“指纹考勤机比较先进,是别人不好作弊的考勤系统,也是合法产品,再说目前使用的公司越来越多,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对此,记者咨询了宁波红邦律师事务所的余律师,她说,在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是将侵害隐私的行为归于侵犯“荣誉权”来处理的。根据相关法律,是否构成侵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如果员工指纹由于用在考勤机上面被窃取或者被单位不当使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要为管理不当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目前对采集、使用指纹等还没有相关明确的法律法规,故余律师建议,在指纹采集前,员工应该主动要求和公司签订一份相关的个人信息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信息保密上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泄密,责任方应该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