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行业是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安防行业已形成了集生产、销售、工程与系统集成、报警运营与中介服务等为一体的新兴的国民经济朝阳产业。随着安防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安防产业愈来愈受到国家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已成为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安防产业发展和进行战略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期。为使安防产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保持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特编制《中国安防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作为“十一五”期间安防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十五”期间安防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十五”期间我国安防产业迅速发展,科技不断进步,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已发展成为世界安防产品的主要生产国之一,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十五”期间主要发展情况
1.产业快速发展
“十五”期间,我国安防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壮大期,年均增长速度超过了国民经济发展的1倍以上,2005年安防企业已达1.5万家,从业人员近100万人,实现增加值300多亿元,其中出口创汇产品约达10%左右。行业领域不断扩大,报警运营、中介、资讯等专业化服务开始起步;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发展到了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防爆安检等十几个大类,数千个品种;闭路监控发展迅猛,年增长率达到30%左右;沿海地区发展较快,形成了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地区为中心的三大安防产业集群。
2.科技水平迅速提高
通过引进国外产品、吸收先进技术及加强自主开发,“十五”期间我国安防科研水平获得了快速提高。在中低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方面,许多技术都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数字化视频、卫星定位、生物特征识别等高新技术有了较快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安防实体防护、电子防护、生物技术防护等具有独立行业特点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并向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集成化的方向发展。
3.市场不断发育完善
随着安防需求的社会化发展,“十五”期间安防市场应用领域不断扩大,由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逐步发展到金融、文博、交通、海关、机关、邮政、教育、医疗、工矿企业、公众场所等众多社会经济领域,进入到了社区及普通居民家庭。安防产品市场化的步伐明显加快,特别是加入WTO及国家《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后,安防市场开始了由政府推动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逐步确立了多元化、开放式的市场体系框架。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行业的管理逐步得到加强,制定和实施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和数十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行了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强化了市场监督,在较大程度上规范了安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促进了产品与工程质量的提高。
(二)主要发展经验
进入新世纪,我国安防产业不仅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也呈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和持续发展的后劲,总结其发展经验基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推动,企业自主发展。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由企业在竞争的环境中自主发挥能动性和创造力,通过不懈努力,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点、适合国情的产业发展道路。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结构。根据市场变化,开发新产品,拓展应用领域,合理调整产业、产品结构,不断满足市场和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三是突出科技创新,促进了产业快速发展。通过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促进了主导产品的升级换代和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促进了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是对外实行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主动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对外贸易,许多产品由依赖进口到“中国制造”并开始远销世界各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安防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需要认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1.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层次水平较低
报警运营服务及咨询、评估、认证等中介服务发展滞后,成为了行业发展的“短腿”;初级产品多,高端、高附加值产品少;现代安防系统集成与平台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2.企业规模偏小,经营管理方式较为落后
企业发展大多起点较低,目前50人以下的企业仍占多数,年销售额不足 1000万元的企业占90%以上,抗风险能力差;不少企业依旧沿袭“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多重身份交叉现象严重;约有70%以上的企业停留在分散、作坊式的生产经营方式,竞争力弱。
3.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弱,不少关键技术产品依赖进口
科研投入少,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尤其缺乏对投入大、周期长的高技术及关键技术的研究;科研项目缺少统一的规划和组织协调,重复投资现象比较普遍。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不少高端产品的关键器件和技术仍依赖进口,成为制约产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素。
4.行业管理较为薄弱,市场秩序不够规范
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产业发展缺少系统的规划与协调管理。市场条块分割、垄断现象仍然存在,行业自律性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市场无序竞争较为严重,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假冒伪劣现象,妨碍了安防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关于 “十一五”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关于产业发展
目前我国安防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产业结构不合理,运营报警、中介服务发展滞后;产品层次低,高附加值、高端产品少;现代安防系统集成与平台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差距较大;企业素质不高,管理落后,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弱;企业对国际贸易规则、标准、市场的了解与掌握不够,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针对这些问题,“十一五”规划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措施建议:
1.加强对安防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研究。深入研究国内外安防行业发展的现状、特点,科学把握产业发展的规律和发展趋势,正确分析和预测市场,引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2.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扩大高端产品市场份额,促进报警运营、咨询、评估、认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引导产业格局细分,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
,提高与大企业的配套能力。
3.推动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引导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在管理思想、内容、方式、方法、手段等方面逐步走上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企业素质及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高。
4.大力推动品牌建设。培育和帮助有实力企业创立和发展“中国名牌”,在“十一五”末期使“中国名牌”产品达到20个左右。帮助和鼓励中国企业的 “名牌”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知名度。
(二)关于科技进步
目前我国安防科技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行业整体科研投入少,科研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研项目缺少统一的规划和组织协调,“各自为战、重复投资” 现象比较普遍,各方面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利用;一些高端产品的关键器件和技术依赖进口,成为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针对科技发展中的问题,“十一五”规划重点提出了以下措施建议:
1.建立健全安防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新的创新管理机制,充分利用与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发挥企业及科研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争取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力支持,鼓励企业提高科研资金的投入比例,解决科研投入不足的问题;以国家和有关部门科研项目为主线,加强科研力量的协调组织工作,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改变分散重复和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2.实施技术标准及专利战略
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积极支持与推荐高水平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加快制订符合我国国情的安防监控报警联网技术标准及通信协议;引导和鼓励企业或企业联盟实施企业专利战略,鼓励和促进专利向标准的转化,提高行业竞争力。
3.选择一批综合应用项目、关键技术进行攻关
“十一五”规划没有按照“十五”规划的模式按行业领域对科研项目、课题进行详细规划,而是在反复认真听取各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选择提出了一批科技前沿综合应用项目、关键技术,努力争取在“十一五”期间攻克解决,以促进我国安防科技整体水平的提高。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的项目、技术:
一是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重大项目及关键技术。包括社会治安动态监测预警方法与应急预案研究、重要活动及要害单位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技术与方法研究、安防工程及系统效能评估体系研究、分布式城市社会治安报警与视频监控网络系统集成平台研究
、安防系统智能管理集成平台研究、动态监测系统中视频智能分析技术研究、视频监控中高适应性的人脸识别技术研究等。
二是满足安防市场需要的技术产品。包括安防产品数字化、网络化、集成化应用项目,入侵报警产品与技术,视频监控产品与技术、出入口控制产品与技术及其他专项产品与技术等。其中包括了一批新开发产品和技术,但较多的是在原来产品技术的基础上
,在性能、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升级要求。
三是公安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防爆、防毒、反恐等专用技术设备。包括防爆、防毒用高档安检设备、背散射技术及检查设备、准确识别测定物品性质特征的仪器设备等。
(三)关于市场自律与建设
目前我国安防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场发育成熟度较低,行业自律性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市场无序竞争、价格混乱,地区行业垄断,条块分割,假冒伪劣充斥市场等。
针对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十一五”规划重点提出了以下措施建议:
1.健全和完善安防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体系
建议尽快制定《安防报警技术服务行业管理条例》、《安防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安防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安防行业招标、采购技术标准》等安防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适度扩大安防产品3C强制性认证范围,认真执行各项认证及生产登记制度。
2.加快安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制定安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制定行业诚信公约、建立征信系统、开展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
3.加快安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体系建设
与劳动及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安全防范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标准与工作法规,建立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网络,建立健全各级安全防范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编制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标准、鉴定规范(考核大纲)。
4.整合行业媒体资源,做好有关组织服务工作,培育安防市场
⑴ 整合协会期刊、网站媒体资源,将《中国安防产品信息》更名为《中国安防》,并在内容、方向、定位等方面进行调整、完善、提高。
⑵ 办好中国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城市安全暨防范设备展览会、中国安防论坛,搭建国内外合作、交流、贸易的综合平台,培育和开拓潜在市场。
⑶ 发挥行协优势,为企业争取风险投资、政府投资、国外投资牵线搭桥及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⑷ 针对企业需求,做好政策、战略、法律、法规、市场、技术、认证、标准、企业管理、国内外动态以及国际贸易中有关规则、标准的咨询服务工作。
五、关于其他问题
目前,还有一些领导、专家对《规划》提出了新的修改意见,因时间关系来不及仔细研究修改,希望能够通过这次会议讨论确定。主要意见有:
1.在“十五”发展情况方面:
希望再补充些内容,以更全面反映行业发展情况。
2.在“十一五”措施方面:
希望结合行业特点增加一些结构调整目标方向等内容;将第三部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培育健全有序发展的安防市场体系”分成“市场自律管理”及 “开展好协会工作”两个方面来编写。另外,对于新产品、新技术部分,可在会议上重点进行讨论、修改和补充。
附件:各地研讨会及参加企业情况
1.北京研讨会。邀请了公安部科技局三处、公安部一所、TC100标委会、安防认证中心、国家文物局、国家物资储备局、中国银行保卫处、北京高校保卫学会、部队等二十余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用户的领导、专家,重点对安防产业需求、行业自律管理等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
2.北京研讨会。北京声讯电子、洛达电子、联视神盾、联讯基业、冠林、汉邦伟业、黄金视讯等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主要讨论了安防市场现存的问题及今后的发展方向,尤其针对安防工程商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安防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并提出了相应的看法及解决思路。
3.上海研讨会。在公安部三所召开,上海诚丰、道肯奇、爱谱华顿、三盾、天创、长臣、精科、邦震科技、伦辉、皓维、因特尔、联腾、百科工贸、索杰电子、公安部三所等二十余位上海安防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和工程商参加了会议,主要围绕工程商资质管理、市场秩序整顿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4.杭州研讨会。在杭州大立公司召开,浙江省的海康威视、红苹果、华诚电子、大立、大华、南望信息集团等二十多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重点对打造安防企业名牌、科技创新和企业多渠道融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5.深圳研讨会。深圳慑力、创维群欣、慧瑞通、英特、圣威尔、永华电子、洪迪、敏通电子、深锦等十多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重点对安防企业的外贸发展方向以及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三、“十一五”安防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
(一)抓住机遇,加快产业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国安防产业的发展将发生许多重要的转变:市场需求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以居民为主的消费及市场份额将有较大增长;联网运营服务所占比重将开始有较大幅度提高;监控报警将进入依托大型联网网管中心实现“大规模互联”时代;专业化细分、精细制造将成为产品制造发展趋势,企业间互相联合或合作将变得愈加重要;安防业将与保险、建筑、IT、物业等行业逐渐融合共同发展。为适应“十一五”期间产业发展的趋势,推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1.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加强产业发展的宏观引导
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和“二十公”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推动安防法治建设,建立科学、公正、完善的自律管理机制。建立与完善行业统计调查体系,对产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布局、市场、需求、效益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引导企业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原则,依靠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形成产业内适度集中、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2.大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剧,中、低端安防产品的赢利空间将会进一步下降,一些结构性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迫切需要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促进发展报警运营服务、咨询服务、风险评估、资质认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新行业及应用领域;通过自主创新,加快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的研发,加强推广应用,扩大高端产品市场份额,改变低水平恶性竞争的局面;通过专业化分工协作,形成主产品、零部件的大规模生产能力,以及配套产品的协作生产能力;通过股份制改造、联合、上市等形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调整优化结构的骨干力量;实行扶助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提高与大企业的配套能力。
3.通过科学管理,提高企业整体效益和水平
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在管理思想、内容、方式、方法、手段等方面逐步走上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企业应突破“血缘、亲缘、地缘”的限制,建立起科学、高效的领导和管理体制;积极学习、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管理创新,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着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抓好专业管理,优化现场管理,实现管理制度规范化;全面抓好人员、质量、营销、成本、财务、环保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努力实现管理组织的高效化,提高企业整体效益和水平。
4.大力推动品牌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国安防企业要实现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的战略转变。在现有9个“中国名牌”的基础上,再争取培育形成10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提高在国际上的知名度,与国际品牌同台竞技。要抓好品牌的塑造与管理,将品牌理念贯彻到产品的研发、生产、营销、服务等各个环节;要注意发掘中华传统文化的宝藏,吸收国外现代安全的理念,精心打造和维护象征平安生活、适合中外的民族品牌形象。
5.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进一步扩大贸易出口
目前,贴牌生产仍是我国安防产品出口贸易的主流。贴牌生产可以促进产品质量、制造技术的提高,锻炼国际贸易队伍,积累贸易经验,但利润低、受制于人。因此应着眼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要不断提高和增加高新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有条件的企业应不失时机地在国外推出自己的品牌,也可通过重点发展对外承包工程、设立分支机构、寻找代理等方式逐步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
6.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壮大人才队伍
安防企业应积极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发展壮大人才队伍,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建立吸引、培养、使用人才的良好机制,造就一支懂技术、善经营、勇于创新的管理队伍和高素质的职工队伍;骨干企业应通过项目攻关及重点试验室的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年富力强的科技、学术带头人。
7.推动业内交流,扩大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内外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机构及企业的联系,开展多方位合作,搭建市场贸易平台、技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标委会、认证中心、检测中心、媒体、中介的作用,通过会议、展览、座谈、参观、考察、培训、合作等方式,逐步建立与完善以信息、技术、商务、金融、专家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行业服务与交流体系,促进业内贸易、技术、信息及人员的合作交流,扩大国际合作渠道。
(二)推动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面向产业发展,围绕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加强科研基础环境的建设,加强对科技开发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加快系统化集成平台的研究与建设,有重点地选择和推动一批关键技术、应用技术的研究,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及产业结构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1.建立健全安防科技创新体系
⑴ 充分利用与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形成安防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继续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公安部属院、所及国家有关科研机构的“龙头”作用;发挥高等院校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
⑵ 以国家、省部级研究项目为主线,充分调动发挥各方面力量,集中开展重点项目的攻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及财力支持,引导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鼓励企业提高科研资金的投入比例。同时注重利用社会各方面的有关研究成果,缓解科研力量不足的矛盾。
⑶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引导企业组建一批具有不同研究领域和方向的重点实验室,分类组织科研项目,创新管理机制,改变分散重复和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⑷ 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科研面向市场,结合公安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由点到面,大力进行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⑸ 加快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为我所用。不断跟踪和引进世界先进技术, 通过研究和再开发,迅速提高我国安防科技研发能力和水平。
2.实施技术标准及专利战略
⑴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搭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平台,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创造条件,积极支持与推荐高水平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与业内相关部门配合,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体系。
⑵ 引导和鼓励企业或企业联盟实施企业专利战略。鼓励支持企业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成熟不断申请新的专利,鼓励和促进专利向标准的转化;结合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
3.开展社会治安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
⑴ 社会治安动态监测预警方法与应急预案研究。建立社会治安动态监测预警的理论、指标、方法、模型、方案;针对各级预警状态编制相关计划、预案和操作规程。
⑵ 重要活动、要害单位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技术与方法研究。建立评估指标、标准、方法及软件模型,能够对重要活动、要害单位的公共安全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预防管理方案。
⑶ 安防工程及系统效能评估研究。建立评估指标、标准以及定量、定性的评估方法,能够对系统投入的整体效能进行监测、监督和综合评价。
4.有重点地选择一批综合应用项目、专项技术进行攻关和推广
⑴ 安防产品数字化应用研究
加强图像、网络、加密、对象识别、目标跟踪等方面数字化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含量高、功能更加综合的智能型前端产品;开发具备多种传输功能的网络型产品及适用于公用网的网络传输设备;开发高端、大容量、功能更加综合的监控主机。
⑵ 安防系统集成化应用研究
① 城市社会治安报警与视频监控网络系统集成平台研究
解决现有各报警与视频监控子系统之间的无缝连接问题,开发包括固定点报警、移动目标报警和应急报警等在内的报警与图像联动技术,实现治安信息的快速采集、有效取证、快速传递及反馈,为建设大型、先进的综合信息管理控制中心奠定基础。
② 目标区域安防系统管理集成平台研究
通过集成平台的研究和建设,把目标区域内各安防系统的数据资源、控制资源等通过集成联动平台的方式进行优化组合,满足安防整体监测、预警、控制的需要。
⑶ 安防系统智能化应用研究
① 动态监测系统中视频智能分析技术的研究。通过智能视频分析技术进行自动检测、分析,实时发现问题,快速进行处理。
② 视频监控中针对预定目标的识别技术研究。解决识别过程中高适应性的难题,通过对特定场合的监控,迅速辨别预定目标。
③发展集报警、求助、楼宇对讲、物业管理、短信于一体的家居智能终端产品及其他类智能化安防产品。
⑷ 专项技术研究
——入侵报警产品与技术:
① 进一步开发低误报率、高可靠性、智能化防入侵报警探测器的新品种。
② 研发能设置虚拟警戒线(圈)、能进行自动报警与显示的软件产品。
——视频监控产品与技术:
① 开发新一代DVR产品。研究新的压缩技术,提高图像监视记录、回放的质量,扩充DVR的网络化、智能化功能,降低成本。
② 研发适合不同监控目标需求的网络摄像机、网络视频服务器等数字视频前端设备、网络矩阵控制器、远程传输中继等数字视频设备。
③ 开发视频移动探测、视频自动跟踪、图像快速检索的软件产品和系统。
④ 高智能化、光机电一体化球机产品研制。
——出入口控制产品、技术:
① 开发能与监控、报警等联动的出入口控制软件及门禁控制设备。
② 开展射频身份识别系统(RFID)及商品电子防盗系统(EAS)应用技术研究。
③ 开展生物特征识别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具有高安全性、低误报率的出入口控制新产品。
④ 开展防尾随技术与设备、反恐阻挡技术与设备的研究。
——防爆防毒安检技术:
① 加快防爆、防毒用高档安检设备的研制与生产步伐,逐步替代进口。
② 通过背散射技术、检查设备的开发应用,有效识别毒品和违禁品。
③ 通过加速质谱分析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研发出准确识别、测定物品性质、特征的仪器设备。
④ 研发其他新型传感器以提高对爆炸物、毒品检测的灵敏度及准确率。
——其他专项产品、技术:
① 视频压缩、解压缩专用芯片。
② 研发紧急疏散逃生技术、产品。
(三)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培育健全有序发展的安防市场体系
坚持市场开放与健全行业管理规章相结合,行业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全面发展与重点培育相结合,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安防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1.完善健全行业法规、规章体系,提高行业法制化水平
⑴ 建议制定《安防报警技术服务行业管理条例》,改变行业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
⑵ 研究制定《安防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培育、促进与规范安防中介服务企业的发展。
⑶ 推动实施《安防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安防企业资质评定规则与程序》,完善行业认证评定体系。
⑷ 研究制定《安防行业招标、采购技术标准》,为安防工程招标、产品采购提供参考依据,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⑸ 建议适度扩大安防产品3C强制性认证范围,认真执行各项认证及生产登记制度,促进产品质量提高,提升企业的信誉,增强用户对产品的认可。
2.加快安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督导企业信用经营,建立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
把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企业信用行为规范,作为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把企业信用评价作为考察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树立诚信形象,建立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
⑴ 制定安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提出安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模式和方案,做好统筹规划。
⑵ 制定行业诚信公约,明确诚信行为规范,倡导全行业遵照履行。通过制订和实施安防行业信用行为规范,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环境氛围。
⑶ 建立征信系统。研究并确定信息征集内容、信息征集来源,建立征信业务与信用报告制度,构建征信数据库网络系统,以推荐守信企业、惩戒失信行为,发挥信用管理功能。
⑷ 倡导实行代理商、经销商授权制度,堵塞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途径。
⑸ 开展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确定科学的评定规则与程序,规范资质评定工作,确立评定结果在全国范围内的权威、公正和有效性,减少企业跨地域经营重复资质认证带来的负担。
3.构建安防系统效能及风险评估体系,扶植与发展中介服务市场
针对政府治安监管、安防工程建设,以及重要活动、要害单位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需要,积极推进安防系统效能评估体系的建设和风险评估工作,为项目管理及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⑴ 研究确定评估的原则、指标、技术、方法、规则、程序,构建评估运作体系。
⑵ 发挥中介作用,鼓励和扶植相关机构、企业进行公正、规范的评估运作服务。
4.加快安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体系建设,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
⑴ 制定安全防范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标准与工作法规。加强有关基础理论和政策研究,尽快建立与完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相关标准和工作制度,提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⑵ 建立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网络,培养职业教育的专业人才队伍。
⑶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防范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等级考核与评定工作。
⑷ 编制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标准、鉴定规范(考核大纲),实现培训、考核内容的标准化与工作的规范化。
5.做好有关组织服务工作
⑴ 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和推荐工作,鼓励、支持和帮助企业创造中国安防名牌产品。
⑵ 办好中国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城市安全暨防范设备展览会、中国安防论坛,支持其他名牌展会,搭建国内外合作、交流、贸易的综合平台,培育和开拓潜在市场。
⑶ 发挥行协优势,为企业争取政府投资、风险投资、国外投资牵线搭桥及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⑷ 针对企业需求,做好政策、战略、法律、法规、市场、技术、认证、标准、企业管理、国内外动态以及国际贸易中有关规则、标准的咨询服务工作。
⑸ 适时发布《全国安防产品参考价目》,提供市场参考信息,维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倡导优质优价及注重性价比的理性消费。
6.整合行业媒体资源,加强安防宣传工作
⑴ 整合协会期刊、网站媒体资源,在内容、方向、定位等方面进行调整、完善、提高。
⑵ 积极引导行业媒体提高整体水平,强化舆论导向功能,加强社会宣传, 提高大众安防意识,培育和服务安防消费群体。
7.对政府管理部门的建议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维护市场秩序的规则,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证市场竞争机制的有效运行;禁止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强标准化、检验、认证、市场监督等机构的协调合作,加大监管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依法惩处经济欺骗、不履行合同、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加大稽察力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虚假招投标、虚假合同等违法行为;加强质量与标准化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质量标准检测体系,强化质量技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