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随着《噪声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法》等重大法规落地实施,生态环境立法体系不断完善,为智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伴随着7月的到来,又有多项新规来袭,那么在智慧城市领域,全国有哪些重要新规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新《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
近日,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公布了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铁路旅客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目录,从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等类别做了部分调整,新增公务用枪、军用或警用匕首、弩箭等禁止携带物品,对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进行了明确规定。
2、1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等十三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次集中发布的13项国家环境标准皆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了相关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涉及行业包括: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聚氯乙烯工业、印刷工业、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储油库、加油站、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金属铸造工业、畜禽养殖行业、电子工业、砖瓦工业、陶瓷工业、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
3、新《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
新版《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GB/T 19056-2021)已于2022年1月发布,自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与2012版标准相比,修订版《汽车行驶记录仪》更改了自检功能、行驶状态记录、驾驶人信息记录、数据通信接口、安全警示功能、定位功能、定位性能;增加了音视频记录功能、自动校时功能、视频图像性能;删除了位置信息记录。《汽车行驶记录仪》新国标的正式发布,标志着商用车行驶记录仪即将开启新时代!将极大的推动视频及AI技术在商用车前后、装市场应用落地,助力交通强国。
4、新《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2022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将正式施行。《实施办法》共8章51条,主要针对近年来电动车辆违规停放充电引发亡人火灾和出租屋、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火灾亡人多发等一系列直接关涉群众消防安全利益的主要和突出问题,做出多项创新规定。其中明确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5、《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日前,《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经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九章81条,主要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保障和监督等方面作出规范,为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6、《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2022年5月27日,《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已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发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服务设施、服务供给、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45条,从生活照料、健康照护、精神慰藉、文体活动等多方面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条例》的出台不仅关乎民生福祉,更是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打响了‘幸福颐养温州’的品牌。
7、《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近日,云南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继去年7月1日《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后,云南进一步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的有力举措,赤水河(云南段)沿线2个县17个乡镇的群众生活将因为保护带来的绿色发展而得到更多保障。
8、《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八章六十条,旨在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于促进广西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