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强化智慧交通建设,加快现代科技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深度融合。探索“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的执法新模式。积极推动先进技术与执法业务融合应用,大力推进智慧执法,用科技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引入新范式、创新新工具、构建新模式。“十四五”期间安徽将基本建成全省一张“网”、管理一“平台”、数据一个“池”,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和非现场执法在全省推广,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规划》提出科学配备和使用执法装备,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执法装备信息管理平台,对执法装备进行平台化管理。
《规划》要求大力推进智慧执法,做好智慧执法顶层设计。围绕资源优化、数据共享、系统整合、业务融合,科学架构全省智慧交通执法系统。综合运用底层基础性先进集成技术和物联网设施,建立不同信息化系统的标准接口,打通跨专业、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共享交换通道,打造数据分析处理智慧大脑、信息智能感知系统,着力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污染防治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建立应用场景。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制定路线图,按照循序渐进,省市县联动的原则,分类分步加以实施。推广先进市县在数据资源整合、运行动态监测、运输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为全省构建统一的交通运输智慧执法体系提供支撑。
推进省市县一张网建设和信息共享。建设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数据一个池、管理一平台”。在省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完善全省交通执法大数据,打造执法数据资源“一个库”。构建“一体、多维、全覆盖”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平台,涵盖全省公路、水路、质量工程等各个执法门类,实现执法全流程的规范化、透明化、便捷化。加强数据资源共享互通融合,促进省、市两级数据交换与共享,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消除数据壁垒。
加大智能执法装备配置。对执法终端设备进行升级,实现现场执法终端系统与行政执法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执法终端与指挥中心的实时联动。逐步建立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监测感知体系,不断提高视频监控、交通流检测、气象动态、超限监测、船舶运行数据等监测数据接入应用。研究推广电子巡查、轻微违法行为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互联网平台在线处理等高效化、智慧化执法模式。
深入推进数字执法建设。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协同推进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联通汇聚。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行政执法中的推广应用,对运输企业、车辆、船舶及各类生产经营行为实行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完善拓展部省共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功能,推进与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等关联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加强执法数据资源深度分析与有效运用,强化大数据研判功能,提升行政执法、隐患排查、风险防范的精准化水平。配备应用智能化执法终端,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方式,逐步加大执法案件电子化办理力度。充分利用动态监控、高速公路通行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对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智能精准排查,实施靶向打击,提升治理效果。
《规划》提出推进高质量公路执法,借助先进科学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探索创建安徽公路执法科技品牌。构建“互联网+”治超新模式。按照“全过程记录、全业务上线、全路网监控、全链条管理、全方位服务”的总体要求,推进部省共建联网治超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实现一线执法全过程监管和全流程回溯管理。
加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服务区的应用,加强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服务公众出行选择。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防控系统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和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加快智能监控网络建设,规划智能监测网点,统一智能监测数据采集和传输标准,推动各地建设覆盖关键区域的智能信息采集、监管和应用网络,推动执法监管数据采集运用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