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信息代码第248部分:视频图像信息基本对象标识编码规范》(GA/T 2000.248-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信息基本对象标识的编码规则,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2)《公安信息代码第249部分:视频图像信息语义属性对象标识编码规则》(GA/T 2000.249-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信息语义属性对象标识的编码规则,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3)《公安信息代码第250部分:视频编码格式代码》(GA/T 2000.250-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编码格式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4)《公安信息代码第251部分:视频文件格式代码》(GA/T 2000.251-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文件格式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5)《公安信息代码第252部分:图像文件格式代码》(GA/T 2000.252-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图像文件格式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6)《公安信息代码第253部分:音频编码格式代码》(GA/T 2000.253-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音频编码格式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7)《公安信息代码第254部分:视频图像事件类型代码》(GA/T 2000.254-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事件类型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8)《公安信息代码第255部分:视频图像分析类型代码》(GA/T 2000.255-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分析类型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9)《公安信息代码第256部分:视频图像处理类型代码》(GA/T 2000.256-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处理类型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10)《公安信息代码第257部分:视频图像采集垂直方向代码》(GA/T 2000.257-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采集垂直方向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11)《公安信息代码第258部分:视频图像采集水平方向代码》(GA/T 2000.258-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采集水平方向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12)《公安信息代码第259部分:目标图像代码》(GA/T 2000.259-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目标图像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13)《公安信息代码第260部分:视频图像关注对象标注颜色代码》(GA/T 2000.260-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关注对象的标注颜色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14)《公安信息代码第261部分:上身着装特征代码》(GA/T 2000.261-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上身着装特征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15)《公安信息代码第262部分:下身着装特征代码》(GA/T 2000.262-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下身着装特征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16)《公安信息代码第263部分:携包特征代码》(GA/T 2000.263-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携包特征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17)《公安信息代码第264部分:着鞋特征代码》(GA/T 2000.264-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着鞋特征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18)《公安信息代码第265部分:佩戴眼镜特征代码》(GA/T 2000.265-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佩戴眼镜特征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19)《公安信息代码第266部分:着帽特征代码》(GA/T 2000.266-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着帽特征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20)《公安信息代码第267部分:人体姿态特征代码》(GA/T 2000.267-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人体姿态特征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21)《公安信息代码第268部分:车前部物品特征代码》(GA/T 2000.268-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车前部物品特征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22)《公安信息代码第269部分:车后部物品特征代码》(GA/T 2000.269-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车后部物品特征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23)《公安信息代码第270部分:人群异常行为代码》(GA/T 2000.270-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人群异常行为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24)《公安信息代码第271部分:视频案事件对象标识编码规范》(GA/T 2000.271-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案事件对象标识的编码规范,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25)《公安信息代码第272部分:视频图像归档状态代码》(GA/T 2000.272-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归档状态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26)《公安信息代码第273部分:视频图像事件告警类型代码》(GA/T 2000.273-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事件告警类型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27)《公安信息代码第274部分:区域触发行为类型代码》(GA/T 2000.274-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语义属性目标对象区域触发行为的类型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28)《公安信息代码第275部分:视频图像布控订阅标识编码规则》(GA/T 2000.275-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布控订阅标识的编码规则,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29)《公安信息代码第276部分:视频图像订阅类别代码》(GA/T 2000.276-2019)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单位起草。2019年8月28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订阅类别的代码,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30)《法庭科学尸体检验摄像技术规范》(GA/T 1585-2019)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5)提出并归口,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西安市公安局等单位起草。2019年9月9日发布,2019年10月1日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对尸体检验进行检验摄像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我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机关所属的鉴定机构及其它司法鉴定机构的尸体检验摄像工作。
(31)《展示物品防盗装置通用技术要求》(GA/T 1589-2019)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提出并归口,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珠海思文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2019年9月20日发布,2019年12月1日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展示物品防盗装置的组成和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技术文件等,适用于展示物品防盗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32)《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照相》(GA/T 50-2019)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提出并归口,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等单位起草。2019年9月20日发布,2020年1月1日实施,历次版本号为GA 50-1993、GA 50-2005、GA 50-2014。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照相的一般要求、照相的内容和要求以及交通事故照片卷的制作,适用于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勘查照相。
(33)《警务智能语音服务平台技术要求》(GA/T 1590-2019)
本标准由安徽省公安厅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智能语音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安徽省公安厅、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2019年10月11日发布,2019年12月1日实施。本标准规定了警务智能语音服务平台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服务要求,适用于警务智能语音服务平台设计、建设和应用。
(34)《警务智能语音服务平台接口规范》(GA/T 1591-2019)
本标准由安徽省公安厅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智能语音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安徽省公安厅、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2019年10月11日发布,2019年12月1日实施。本标准规定了警务智能语音服务平台提供服务的数据对象、语音识别服务接口、语音合成服务接口、文本处理服务接口等,适用于警务智能语音服务平台接口设计、开发和应用。
(35)《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用技术条件》(GA/T 1146-2019)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提出并归口,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等单位起草。2019年10月11日发布,2020年1月1日实施,历次版本号为GA/T 1146-2014。本标准规定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中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分类、部署、运行环境、功能、安全、性能、验证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设计、建设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