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这一名词已不陌生,但无论在国际上,或在国内,“智能建筑”至今均无统一的定义。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智能建筑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当今科学技术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其中相当多的成果将应用于智能建筑,使其具体内容与形式相应提高并不断发展。目前国内对于“智能建筑”有一个公认标准,
即“5A”标准:
BA为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
SA为安防设备自动化系统;
FA为消防设备自动化系统;
OA为办公自动化系统;
CA为通信自动化系统;
是否可以将“智能建筑”标准套用到“智能住宅”那?目前尚未见到“5A智能住宅”的概念。
住宅智能化毕竟是一种新的事物、新的技术,而且它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与变化之中,智能住宅的新技术、新产品在不断的出现与丰富,并被新的工程逐渐采用,智能住宅的技术仍处于创造—实践—改进的阶段。所庆幸的是智能住宅的概念已经由感性向理性方向发展,由炒作向实施阶段发展。目前已建及在建的住宅项目都或多或少的采用了智能住宅的部分系统,智能住宅的技术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在实际的生活中已经体验到了智能住宅给我们带来的方便与便利。对智能住宅的概念,下面谈一下自己的认识与看法。
一、对“智能住宅”概念的理解
有人认为,在回家的路上可以用手机打开家中的热水器、打开客厅的空调,这样的住宅才是智能住宅。有人认为,早晨起来,音乐自动响起,咖啡、早餐已经做好,这样的住宅才是智能住宅。
所谓智能住宅,是指将各种信息设备和住宅设备通过家庭内网络连接起来,并保持这些设备与住宅的协调,从而构筑成舒适安全的信息化居住空间,以便于实现舒适和富有创造性的生活。智能住宅由各子系统组成,它可以实现我们的任何想法。
智能住宅区别传统住宅的基本特征是:
1)具有智能型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的住宅设备;
2)住宅设备能够通过网络相互连接及通讯;
3)住宅设备能与社会等外部世界相连接。
二、对“智能住宅”物理空间构成的理解
智能住宅从系统上划分,是由若干个智能子系统组成。智能住宅的概念从物理构成的空间角度来看,本人认为它包括了智能家居、智能住宅楼、智能小区三个层次,智能住宅应是这三个概念的总和。示意图见附图1。
往往这几个概念同时出现,造成混乱。智能家居、智能住宅楼、智能小区当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相互独立的、分割的物理空间,但他们又不是绝对统一的、完全一致的。智能家居是智能住宅的最小组成单元,可以理解为一家一户的内部智能化系统的配置,它的配置完全可以高出所在住宅楼的标准配置,它可以根据用户的要求,扩展或增加智能化系统的配置。同样,一个小区内的不同的住宅楼也可以有不同的系统配置。
三、对“智能”与“智能化”概念的理解
本人认为智能化住宅的定义较智能住宅的定义更为科学,智能的概念表现的是一种能力,如果人为的以一定的标准去衡量,就会划分出智能住宅与非智能住宅,智能与非智能是很难界定或者说无法界定,因为智能的标准本身就是人为的定义,而且随着新技术的发展而变化。试想一下,一个最普通的住宅也会有电话系统及电视系统,用户可以利用视频电缆收看各地卫星电视节目,利用电话线上网(可以利用拨号上网或ADSL方式上网)收发大西洋彼岸的电子邮件,你难道能说这样的住宅不智能吗?一定要有某某系统才叫智能吗?由于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及普及,智能已经成为建筑的基本特性。而智能化所表现的更多的是一种状态、程度、水平,现代建筑已经具备了智能的特性,只是水平与程度的不同。智能化体现的是一种过程,是动态的,是一种发展与变化。“智能化“将从一个名词转变为一个动词,终有一天,就像人们不再讨论“电气化“住宅一样,也不再讨论“智能化“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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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智能住宅与智能建筑的区别
住宅本身属于建筑的范畴,可以说是建筑的一部分,它具有建筑的固有特性,同时它具有特有属性,住宅智能化与公共建筑的智能化是有区别的。
首先,是用户(或者叫使用者)的不同,智能住宅的用户一般是不同的个体,他们之间并无紧密的联系。第二,是需求的不同,智能住宅的用户更多关心的是对舒适、安全生活的满足。由于用户及需求的不同,因此,在系统配置的侧重点上亦有所不同。对于办公类等公共建筑,人们更关注的是它的综合布线系统及设备管理系统,它的综合布线系统应满足语音、数据、视频信号高速传输的要求,系统必须是是开放的、可扩展的、可变化的,以满足高效的工作环境及不断变化的需求,而住宅并无如此高的要求,即使无综合布线系统,利用通信技术仍然可以构建虚拟的小区信息平台。对于办公类等公共建筑,楼宇自控系统可以提高设备管理的效率、水平,通过对空调系统的自动控制可以提高整个建筑的节能状况及环境的舒适程度,而对于住宅建筑主要是对站房水泵工作状况的监测,它们对于整个小区的智能化水平及生活的安全舒适程度,并不起决定性作用,以是否有设备自控系统或其它某个特定的系统来判断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程度是片面的。
对于住宅小区更多关注的是它的物业管理系统、收费系统等是否方便,它的安防系统是否有效,通信、电视系统是否高质量。与公共建筑的要求是有区别的。
五、对智能住宅水平的评价
对智能住宅水平的评价应包括三个方面:硬件水平的评价、软件水平的评价、综合评价。硬件水平主要反映智能化系统的设置内容、可以实现的智能化系统的功能及设备的先进性等,硬件环境是实现住宅智能化最基本的条件和必要条件。而软件环境是智能化系统可靠、有效运行的条件和保障。所谓综合评价,就是看硬件及软件是否有效配合,是否有训练有素的管理人员的运行及管理,使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配置与应用,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对智能化系统的需求。
判断一个建筑或一个小区的智能化水平的高低,不能只看它的硬件设置,上了多少个子系统,还要看它的软件水平及管理水平、应用水平,是否满足了用户的需求。如果一个小区建立了信息平台但没有信息,建立了安防系统的网络而没有相应的软件支撑,没有专业的人员管理,这些系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对智能化系统的应用变成了对新技术的一种卖弄与炫耀或者变成了一种摆设,为了争得某某星级标准而盲目的设置一些不熟悉、不实用的系统,这种做法与智能化所追求的目标是备道而驰的。
因此对智能住宅水平的评价要改变重硬件轻软件、重设置轻应用的做法。对系统的评价也应由定性向定量方向发展。智能化住宅不是智能化系统的拼凑及堆砌,每个智能化住宅应有其自身的特点及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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