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我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
建设情况的通知
各技防从业单位:
为了掌握了解我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的建设情况,促进我市监控报警和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便于今后整合社会资源,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请各从业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一、此次统计的工程为自公司成立以来,在我市(含三县)承建(包括在建)的技防工程。统计数据不作为2004年年审项目内容。
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包括:在重点要害单位(如首脑机关、金融系统、文博、军工、重要物资储存库交通枢纽等)、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普通型公共建筑(办公楼、宾馆、商场、超市文体、娱乐)所建的入侵报警系统(含周界报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含楼宇对讲和可视对讲)、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等。
三、统计内容按附表中的相关要求统计上报。
四、统计工作请各单位抓紧进行,务必于今年3月10日前上报我办。
五、为了建立多渠道的沟通联系,便于信息的及时传递和管理统计,各单位可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将统计信息上报我办,我办电子信箱地址为securityhf@sina.com。请各单位在报送资料时将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资质级别、技防业务联系人姓名、电子信箱一并报送。
合肥市公安局技防办
200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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